| 机动车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
| 业务类型 |
所需证明、凭证 |
办理时限 |
| 注册登记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办结 |
| 变更登记 |
改变车身颜色 改变使用性质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
| 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
|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 |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
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档案 |
| 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二)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
| 变更备案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且: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辖区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
(三)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
| 转移登记 |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管所管辖区域的,车管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管所管辖区域的,车管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档案。 |
| 转入登记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办结 |
| 抵押登记 |
抵押登记 |
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
| 注销抵押登记 |
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注销登记 |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
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注销证明 |
| 机动车灭失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灭失证明。 |
|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
|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
|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 |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并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
报废地车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车辆登记地车管所。登记地车管所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
| 质押/解除质押备案 |
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
| 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办结 |
|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不可委托代理人办理)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
| 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换发 |
|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
|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
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换发 |
申
领
临
时
行
驶
车
号
牌 |
未销售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核发 |
| 未注册登记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机动车来历证明;
(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 科研、定型试验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核发 |
| 特型机动车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 档案更正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
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予以更正 |
申
请
核
发
检
验
合
格
标
志 |
在登记地申请 |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 在登记地申请委托核发(大型载客汽车以外) |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
登记地车管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出具委托书 |
| 向检验地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以及登记地车管所的委托书。 |
被委托地车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 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换发 |
| 行政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机动车的 |
由经办人提交工作证明及公函 |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暂停办理该车的登记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