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18时许,六安市高速交警大队叶集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管控时及时消除了一起轿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重大交通隐患,轿车驾驶员受到罚款200元、记12分的重罚。
18时许,当叶集中队民警巡逻至叶集收费站出口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AMA5**的蓝色别克轿车开着双闪呼啸的从高速公路上逆行过来,随时都可能会因此而发生危险,民警立即将其拦下。面对违法行为,驾驶员孟某解释,因在开车时没注意路标路识,发现自己走过了目的地,如从下个出口绕道到达目的地要多走几十公里的路程,于是就选择了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民警立即向其宣讲在高速公路逆行的危险性,并将其带至中队讲授“111号令”中关于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新的处罚规定。
当孟某知道自己为图一时之便竟要被一次记12分,顿时傻了眼,一再恳求执勤民警予以“关照”,被民警拒绝。按照新规定,民警依法对孟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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