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考试科目是科目一、科目三(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免考科目三),办事程序是:
受理岗申请审核→科目一考试场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科目三考试场考试道路驾驶→领取驾驶证
1、请您持以下资料到受理岗申请审核:
①、填写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②、交验护照等入境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档案存复印件);
③、交验居留证件(申请驾驶证居留期为一年以上;临时驾驶证居留期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原件和复印件(档案中存留复印件);
④、交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
⑤、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经审核以及身体检查合格的,请您领取《准考证》,预约科目一考试时间。
2、请您持《准考证》、身份证件和科目一考试费收据,按预约时间到科目一考试场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合格的,预约科目三考试时间。
3、请您持《准考证》、身份证件和科目三考试费收据,按预约时间到科目三考试场考试道路驾驶。考试合格的,请您按通知领取驾驶证。
附件: 办事须知.doc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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