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旅游客运经营许可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
申报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A.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旅游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B.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省际旅游客运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高级。省内旅游客运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C.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省际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2)经营省内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2、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材料目录: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本地旅游市场现状、规划等(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旅游客运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7、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办理程序:
1、向省政务中心交通厅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征询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3、运管局组织审查;
4、审查合格,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权限:决定受理
编辑: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