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增道路客运班线许可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申报条件:
1、已取得相应经营范围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3、有符合本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材料目录: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7、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8、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9、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办理程序:
1、向省政务中心交通厅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征询线路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
3、省运管局组织审查相关材料;
4、符合许可条件,发客运标志牌和客运班线许可证明;
5、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向申请人发《交通行政许可期限法定除外通知书》。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含招投标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权限:决定受理
编辑: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