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管所规范新车上牌选号工作
作者:  来源:   录入:xuf 责编:david  添加日期:08年10月10日  ★★★

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所获悉,自10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后,不论是购买新车,还是购买二手车的车主,都可以通过“六选一”电脑选号或者按规则自主编选的方式来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新车注册,多种方式选号牌
       常规“六选一”选号:通过随机抽取号牌资源库中的六个号码,挑选其一。

自主编选“个性化”车牌:机动车车主可按照号牌编码规则自主编排确定车辆的号牌号码,编码规则由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安徽省自07年7月1日起已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了车主自编自选“92式”机动车号牌。车主可依照编号规则来选定自己满意的车牌,即发牌机关代号(皖A/B/C…)不变,号牌后半部的五个号位,前两位使用除I、O外的英文字母,后三位使用阿拉伯数字但不得全为“0”。

启用本人原有的已注销或转让车辆的号牌:新规定扩大了重新启用原号牌号码的范围,由报废的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凡满足①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②在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③涉及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等条件的车主,可以向车管所申请新购车辆注册登记使用原号牌号码。


转移登记,须重新选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购买的二手车辆,也可以通过“六选一”电脑选取或者所有人自主编选“个性化”号码的方式,重新确定号牌号码。

另外,因为其使用性质的特殊限定,合肥市的出租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时,不需重新选取车牌号码。

据了解,合肥市车管所平均每天入户新车约200辆,其中有50辆左右是通过“六选一”电脑选号,占30%左右,有150辆左右是按规则自主编选的方式来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占70%左右,显然,个性化车牌占多数。据了解,一些单位车主更愿意选择传统的编号方式而放弃个性化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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